邵陽新聞網(wǎng)訊(記者 朱飛凡 通訊員 肖宙)7月6日,新邵縣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,被告人呂某非法種植罌粟五千多株,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。
呂某,男,54歲,犯有風濕,長期腳疼,一次聽別人說用罌粟根莖入藥可以治療腳疼,便信以為真。2014年9月,呂某在自家地里開始種植罌粟,2015年4月種植的罌粟開花結(jié)果后被群眾舉報,公安機關(guān)接報后迅速行動,將呂某抓捕歸案,種植的罌粟被依法鏟除。經(jīng)清點,種植的罌粟共計5650株,從種植的罌粟中檢出嗎啡、可待因、蒂巴因、罌粟堿及那可汀成分。在庭審過程中,呂某沒想到種植罌粟會有這么嚴重的后果,為自己的無知后悔不已。
法院認為:被告人呂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5650株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。但考慮到呂某自愿認罪,可酌情從輕處罰,遂依法作出判決。
法官提醒:身體有疾病應(yīng)該找合法、專業(yè)的醫(yī)療機構(gòu)就診,不要輕信謠言,還要加強法律學習,知法、懂法,才能不重蹈本案中呂某的覆轍。